辽源市龙山区
当前位置:首页>>服务大局
检察长汛期巡河 守护辖区“水畅河清”
时间:2023-06-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前,全国进入汛期,我市强降雨天气增多,防洪度汛工作刻不容缓。为打赢夏季防汛战役,筑牢防汛安全屏障,对防洪安全隐患问题抓早抓小,切实守护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强化监督合力,着力推动东辽河流域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落地见效,龙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托“河湖长+检察长”长效协作机制开展检察长巡河工作,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提升辖区河流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3年6月16日,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矫慧玲、副检察长郝君带领公益诉讼部门干警,会同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市公安局东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地乡镇街道同志共同前往东辽河沿岸开展汛期实地巡河工作。

通过“无人机巡查+实地走访”的方式,先后查看了河道行洪安全、仙人河河道卫生情况、东辽河生态走廊建设情况、渭津河北岸绿水长廊筹备情况,发现仙人河部分河道存在护坡坍塌影响汛期的行洪安全问题,并采取现场办公将上述问题反映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此次巡河的目的是全面掌握辖区辽河流域管理现状,及时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解决辽河流域管理保护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辖区河流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检察长要求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要定期对垃圾倾倒、污水排放等影响水质的重点问题以及影响行洪、泄洪等安全问题进行深入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更高要求和对美好生活向往,实现公益诉讼检察与河长制工作的合力增效,努力打造水畅河清的河流生态环境。

下一步,龙山区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落实府院联动机制,持续开展检察长巡河工作,创新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高质效办理相关案件,及时消除辖区河流安全隐患和污染隐患,助力加快推进龙山水生态文明建设。


 
机构设置
法律文书
案件流程查询
12309
重要案件信息发布
网上举报
检察工作报告
检察长信箱
复制纪检监察 
 检察新媒体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  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新兴路1989号  电话:0437-3389010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