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实现“党建+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突出党建引领的政治效能,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创新党支部活动方式。3月13日下午,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就如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检察案件”、如何依法强化“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开展交流发言。
此次党员大会进行既定的政治学习后,增加了涵盖“四大检察”业务的党员和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参与的研讨环节,对如何解决党建与业务融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遇到的困难,如何实现案件办理提质增效,如何打破内部壁垒实现“三种履职”畅所欲言、深入交流。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岩峰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此次会议,并在会议最后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重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持续、全面学习。进一步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知敬畏、守底线,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二是要焕发组织生活新活力。充分利用党支部活动平台,各部门、各条线党员要加强交流、更新理念、为强化“三种履职”构建更好的组织生活条件;三是要通过加强学习指导检察工作实践。充分利用《检察日报》等传统纸媒、“新时代e支部”“学习强国”等智慧党建学习平台,与时俱进,将党的创新理念融入“四大检察”业务中,通过“六个坚持”,实现案件办理的“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今后,第一党支部将继续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创新和丰富组织生活形式,提升支部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以“三种履职”促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检察案件,以实际行动践行全体检察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服务意识、司法理念和担当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