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龙山区人民检察院打造的
新媒体普法栏目改版啦!!!
今年的《龙检说案馆》将干货满满,
每一期为大家讲述一个
真实案例改编成的小故事,
再由检察官
对小故事和法条来进行解读,
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一起来了解法律学习法律吧!
第一检察部:韩诗佐
【案例小故事】
侨眷徐某因与孙某某的债务纠纷而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孙某某应给付徐某借款600万元及利息,孙某某上诉被驳回。法院判决生效后,孙某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向孙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表)等法律文书,要求孙某某如实申报其名下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租赁收益、股权转让收益、保险收益等财产情况,孙某某在申报过程中并未申报其在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保险业务,并委托他人为其办理退保业务,转移钱款。经调查,孙某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涉外检察工作的意见》
依法履行涉外领域法律监督职责: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外检察案件。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严格把好涉外案件证据关、事实关、法律适用关,确保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外检察案件、案件的每一个环节,努力实现涉外检察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涉侨检察工作的意见》完善检侨合作机制 维护侨胞合法权益(2024年12月23日)
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不断提升依法维护侨益水平:
充分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依法惩治各类侵害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人身和财产权利的犯罪。对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境外的正当权益,依法给予保护和关注。对于行为人在境外对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实施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有关刑事责任。
【检察官说法】
涉外检察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检察机关始终严格把握刑事案件中的涉外因素,依法依规办理涉外刑事案件,着力提升监督质效。一方面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依法惩治各类侵害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人身与财产权利的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华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检察机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侨服务”的理念,坚持“高质量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传递“中国公民”权益受全球保护的司法立场,持续增强海外侨胞对祖国法治的自豪感和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