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小故事】
某民营医院为牟利,以“免费体检”为诱饵招揽老人住院,暗中安排空挂床(人不住院却伪造住院记录),并虚增高价药品与检查费用,将原本千元级费用虚高至报销上限,半年骗取医保基金80余万元。同时,药店店员林某勾结无病人员,通过虚假购药(虚构处方、重复刷医保卡)将药品低价转卖,获利12万余元。案发后,医院实际控制人等以诈骗罪获刑,林某同罪追责,涉案资金全部追缴。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检察官说法】
医保基金是群众“看病钱”“救命钱”,受法律严格保护。两高一部《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虚构住院、空挂床、虚开费用,或虚构购药、虚假处方、转卖医保药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医保基金的,均构成诈骗罪。本案中,医院组织策划、药店内外勾结,主观有非法占有故意,客观实施欺骗行为,且骗保金额均达“数额巨大”标准,依法应从严惩处。
温馨提示:别碰医保诈骗“红线”!无论是医院虚增费用、个人虚假购药,还是倒卖回收药品,均难逃法律制裁。守护医保基金安全,既是维护制度公平,也是对每一位参保人权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