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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检说案馆丨第三十二期:快问快答 带你了解《有组织犯罪法》
时间:2023-07-07  作者:付瑶  新闻来源: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有组织犯罪法》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1年12月24日表决通过的,该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反有组织犯罪法共九章七十七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章,系统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经验,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它的立法目的是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今天我们快问快答带你深入了解《有组织犯罪法》!

Q1:在依法惩治有组织犯罪中,怎样落实“打财断血”工作要求?

【第十七条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机构应当督促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发现与有组织犯罪有关的可疑交易活动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依法进行调查,经调查不能排除洗钱嫌疑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第四十二条公安机关可以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查询与有组织犯罪相关的信息数据,提请协查与有组织犯罪相关的可疑交易活动,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配合并及时回复。】

犯罪组织需要大量资金用于维系运转,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核心要求之一就是“打财断血”。“打财断血”不仅要求打击犯罪组织的财产,更需要打击其财产流转渠道。因此,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对犯罪组织筹措、转移资金的行为进行有效监控和打击,切断其经济流转渠道,使其丧失维系组织存在、发展壮大的人员、实施违法犯罪的经济基础。

Q2:怎样长期精准防控有组织犯罪罪犯“重操旧业”?

【第六十八条 对有组织犯罪的罪犯,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从业禁止的规定,禁止其从事相关职业,并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随着有组织犯罪的发展,仅依靠自由刑、罚金刑等传统刑罚方式对其进行打击的不足日益凸显,刑罚执行完毕并不意味着有组织犯罪罪犯的人身危险性消失,一定时期内,其很可能再度在特定行业特定领域实施有组织犯罪。禁止有组织犯罪罪犯从事特定职业,正是防止其“重操旧业”,进行长期精准防控的重要举措。人民法院不仅可以对其判令禁止从事相关职业,还应该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从而实现司法、行政的有机协同。

Q3:“软暴力”可以认定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吗?

【《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二十三条: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有组织犯罪。】

为谋取非法利益或者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可以认定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本法明确将“软暴力”作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对有组织犯罪的以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的手段,“围而不打,打而不伤、伤而不重”的软暴力方式进行了界定。

通过以上的问题,你是否对《有组织犯罪法》有了一些新的理解呢?有什么问题欢迎下方留言探讨,让我们为社会的和平稳定一起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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