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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检说案馆丨第三十五期:生态环境的“保护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时间:2023-08-31  作者:王瀚莹  新闻来源: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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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检说案馆》第三十五期之——

生态环境的“保护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大家跟着小编一起了解一下 !


本期普法:第四检察部 王瀚莹

今年,我国迎来首个全国生态日,也是我国第一个以“生态”为主题的节日,更好彰显新时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地位,唤起人们建设美丽中国的成就感和自豪感。今年活动的主题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为什么要保护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一是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环境是关系到人类生存、社会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二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生态保护是环境保护的一个主要内容,自然资源如森林、湖泊和海洋等拥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三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对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四是保障人类健康生存和繁衍。保护全球生态系统显得尤为重要,这不仅是为了维护地球的环境和生态,更是维护人类。

什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一部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国家法律。由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989年12月26日通过,于2014年4月24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保护与检察机关有什么关系?

检察机关一项重要职能:公益诉讼检察。这是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专门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的一个重要领域就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检察工作实践,创新能动履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方位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深刻关切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努力做好绿水青山的生态检察卫士。


《龙检说案馆》栏目介绍

每期邀请一位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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